新闻动态

传递价值资讯

0201

纳川股份:关于持股5%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权过户手续完成的公告

证券代码:300198 证券简称: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:2018-030

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一、概述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股东张晓樱女士(持股5%以上股东)与陈月清女士于2018年1月10日签署了《股份转让协议》,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《关于持股5%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18-017)、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(一)》(公告编号:2018-018)、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(二)》(公告编号:2018-019)。 2018年1月31日,本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方张晓樱女士的通知,张晓樱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53,331,000股(占公司总股本的5.17%)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陈月清女士,上述股权协议转让的过户手续已于2018年1月31日完成,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《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》。

二、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交易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方式 股份性质 股数(股) 占公司总 股数(股)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 148,571,280 14.40% 95,240,280 9.23% 张晓樱 股份 其中:无 148,571,280 14.40% 95,240,280 9.23% 协议 限售条件 转让 股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关于持股5%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权过户手续完成的公告 件股份 合计持有 0 0 53,331,000 5.17% 股份 陈月清 协议 其中:无 0 0 53,331,000 5.17% 转让 限售条件 股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

三、其他说明 此次股份过户完成后,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,陈月清女士持有 53,331,000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5.17%,为公司第四大股东;不影响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,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,仍为陈志江先生。

四、备查文件 1、《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》; 2、《持股 5%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》。

特此公告。

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董事会 二○一八年二月一日